经过一番忙碌,我心里却舒服得多,花把劲买安宁,还是值得的。
我要离他们远远的,这班疯子。
自三藩市到纽约,不要说别的,光是严冬就得受折磨,过了年,母亲说哥哥仍然与丹薇在一起。
老实说,头一个起来反对的人是我。但现在我的想法又不一样了。
如果丹薇与哥哥,真正相爱,倒也是佳话,两个背景与出生完全不同的人——排除患难在一起。
母亲要赶到美国来与哥哥开家庭会议,我反应冷淡,但是父亲也跟着来,我就觉得诧异,他们两个人,隔了廿馀年冷战热战,现在忽然联合起来对付丹薇这个外敌。
他俩先到纽约。
父亲说:「你妈妈已经答应离婚,可是我们不能让丹薇与你哥哥这样下去。」
我问:「你跟她姊妹是可以,哥哥跟她就不行,我想不通这件事。」
妈妈急:「你爸爸都是老头子了,但你哥哥能有多大?他前途要紧。」
我冷冷地:「丹薇是大学生又不是舞女,跟大哥前途有什么关系。」
「你这孩子,你到底帮谁?」
「帮理不帮亲。」我说。
他们跑到加州去找哥哥。
更好笑的是,连丹薇的姊姊都赶到了。
我很想见见这个叫周萍姬的女人,因此到三藩市凑热闹。
她是个尤物。
她跟丹薇是完全不同的。
她非常年轻,与丹薇相差无几,她美艳、粗俗、巴辣、嘈吵。
但她是这样具剌激性。
她要把丹薇带回香港。
理由:「我一个人卖与你们家已经够了,天下这么多男人,难道只有你们家的才算好?」
每个人都反对哥哥与丹薇一起。
周萍姬睑上化着浓艳的妆,不停抽烟,脚上穿着三寸多细跟黑色的凉皮高跟鞋,皮大衣,窄毛衣。
一身打扮表现了她的身份。
她沙哑的声音,夸张的手势,把丹薇逼得没站的地方。
但是丹薇不肯回香港。
她说:「我要留在美国直等到毕业。」
周萍姬当众掴打她妹妹。
哥哥挺身而出保护丹薇。
闹得不亦乐乎。
我叹气,好好一家人就叫这两姊妹搞得头崩额裂。
事情一直没结果。
哥哥与丹薇两人坚决不分开。
结果周萍姬跟妈妈来开谈判。
她开门见山地说:「如果我离开你丈夫,你们会不会并善待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