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拍了拍两狗的狗头,用眼神示意它们留在原地,自己则提着标枪,悄悄地朝野猪群靠近。
他的动作很轻,哪怕是警觉的野猪,也一时之间没有察觉,等距离野猪只有十米远左右,高明程就不再继续前进了。
他站定后,手中的标枪缓缓地举起,一双如鹰般的眼睛,正在野猪群中打量着,寻找着最佳目标。
当他找到目标后,手中的标枪没有迟疑,瞬间脱手而出,尖锐的破空声起,标枪已经疾速朝其中一头野猪的头部刺去。
当野猪们察觉到危险,惊慌四散逃离时,一头正在进食的野猪已经轰然倒地了。
这时,黑虎和精灵也按捺不住,一边狗吠,一边朝这边冲来,发出的动静,令逃走的野猪跑的更快了。
一阵仓促的声响起,待声响散去,野猪群已经不见踪影了。
高明程上前查看自己的猎物,由于标枪直接刺进野猪的头部,因此野猪没怎么挣扎,直接毙命了。
他拔出腰间的杀猪刀,趁着野猪还没有凉透,赶紧放血。
趁着放血的功夫,他才把标枪拔了出来。
枪头染血,令枪刃更添一分寒意。
这次狩猎很快,从出发到现在,也才不到一个小时,主要是后半夜野猪活动频繁,很容易找到野猪的踪迹,且野猪是跑到山脚下找食物吃,因此高明程算是捡了个便宜。
等血流尽后,高明程也没有耽搁,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
“黑虎,精灵,回家去!”
随着他一声吆喝,一人两狗翻越山丘,朝着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回到家里时,天色都还未亮。
高明程将野猪放在院子里,先去打水洗手,然后把粥给煮上,这样等许多美和小旭旭起床后,就有热粥吃了。
他猎到的这头野猪,是头雄野猪,不过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长到现在,也才一百二十斤左右。
野猪性情凶猛,尤其是体型大的野猪,难搞的很,哪怕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力气大,也不愿意招惹大野猪,不是招惹不起,而是大野猪的肉不好吃!
因此他选择的目标,大多都在百多斤左右,他觉得这样的野猪最好吃,处理起来也方便。
他们当地的野猪,不论是体型外貌还是攻击性,其实都不是很猛,普通人狩猎野猪,最大的困难就是野猪虽然是近视眼,但它们嗅觉和听觉很好,一旦有风吹草动,就迅速的跑掉了,人根本追不上。
其次就是万一惹怒了野猪,野猪就会拱翻人,情况严重的话,也能把人弄死的。
高明程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身体素质一日比一日好,又有两条好狗辅助,这才敢独自一人进山打猎。
地上这头野猪的皮毛,虽然不是特别的粗硬,但高明程还是决定剥皮,比起烧热水烫毛刮毛,剥皮肯定更方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