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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签订合同(第1页)

作为一个有钱人光有钱是不行的,还需要手里有能帮他处理暗地里的麻烦的一批人才能更好守护他的财富。

为了收服这些人衷心的给他办事,丁志义肯定会给足这些人好处的。

他不是那些无良的老板只会画饼,他相信只要他愿意给出真金白银的好处,肯定能收服一批能用的手下。

第二天丁志义一大早就带着律师和韦顺来到了美团来签合同。

丁志义来的时候,王欣已经让律师把合同拟好了。

丁志义先自己看了一遍,接着又让他带来的律师审核了一遍。

确定没问题,丁志义就和王欣签订了股权的转让合同。

签好合同后丁志义才把心放肚子里,有了美团这百分之10的股份,以后丁志义最起码能做个百亿富豪。

而且这份投资非常的稳健,毕竟前世美团就是在王欣的领导下打败了一众竞争对手,把美团做到了几千亿市值。

成了团购网站的领头羊。

现在丁志义凭借着前世的记忆搭上了美团的顺风车,以后就能分享到美团发展壮大后的红利了。

其实他也想过不入股美团,自己做一个团购网站,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

但后来丁志义仔细的考虑了一下,觉得虽然自己做美团这样的团购网站要是成功了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但2011年的互联网公司的发展环境已经是竞争已经是比较大了。

这个年代已经有了阿里集团和腾讯集团这些互联网的巨头竞争。

前世美团也是打败了很多的同类竞品团购网站才杀出重围的。

这些成功的互联网巨头都是天时地利与人和多重因素才成功的。

虽然丁志义有前世的记忆,创立这种公司有一定的优势。

但他前世也就是个普通人,重生只是让他有比其他人多一些预知能力。

但智商情商这些是没有多少提高的。

和这些前世成功的企业家比是没有什么优势的。

毕竟这些前世能创业成功的企业家都是精英,和这些精英竞争,丁志义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所以他比较稳妥的就是购买这些以后能成功企业的一定比例的股份,这样就能以后稳定的分享这些企业的红利。

而且为了不引起太大的变数,丁志义购买这些公司的股份每一家也不能太多了。

他觉得一家百分之10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这样占有的股份不多也不少。

既能在以后分享到一定的红利,也不会占股太多引起蝴蝶效应,让前世成功的企业胎死腹中。

为了以后能保持这百分之10的股份份额,丁志义在和美团的合同中也规定了以后的融资中相同的价格,有优先购买权。

这样就能确保在美团以后一轮一轮的融资中保持百分之10的股份份额。

得到了丁志义的一亿资金,王欣也是很高兴,毕竟他的这个美团网站刚成立没多久,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是非常需要资金的支持的。

作为一个成熟的创业者,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最大努力把美团发展壮大,以后能成功上市,成为上市公司。

他也能水涨船高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真正的成为人上人,成为这个时代叱咤风云的创业偶像。

这种梦想也是支撑他一次次创业的最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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