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姨常年有风湿的,最近雨水多,不知道她膝盖毛病有没有犯……”裴烁喃喃自语,却见叶咏欣眼神一滞,问:“你不知道?”
“哦,不太清楚。”
裴烁皱了皱眉:“那她隔壁的郭老伯你认识吧?”
“郭老伯?好像打麻将见过,成日穿着拼成RalphLaoren的polo衫,说他儿子在美国硅谷……”
裴烁脸色愈发难看:“他儿子之前出车祸去了,他有一点点老年痴呆,不太记得事。”
她见状连忙补了一句:“不过我常常给他喂牌的,还有一起玩的16号楼楼长顺姨,我今天才给她送了一盒进口马卡龙。”
他叹了一口气:“顺姨有糖尿病。”
叶咏欣语塞。
“咏欣,你是不是也觉得,只要接近讨好那些关键人物,收买人心就好。调研可以随便做做样子,是但[3]找个三唔识七[4]的鬼佬背书,反正高帽能戴就戴,作个古仔把戏唱好就行……”
他一股脑把肚子里隐忍的火都发出来,说到最后忍不住扶着墙干呕起来。他恨不得把今天喝过的酒、听到的话全部吐出来,到最后喉咙又干又腥,却什么都呕不出。
叶咏欣在一旁默默看着,从背包里拿出一小瓶没有开封的矿泉水,递过去。
“所以,阿烁,你现在后悔了吗?”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试图让他好受一些,“你当初为什么要站钟明辉呢?”
他接过水,一口气喝掉半瓶。
水滴一路沿着嘴角顺着下颌流到脖子,濡湿了白色的衣领。
是啊,为什么呢。
“你也承认你违心了吧,当初跟我说什么没所谓的,你对这条街和这里的人没啥来往,绝不会感情用事。”
裴烁用手背一抹嘴角,哑着声说:“你不也是自欺欺人。”
叶咏欣一愣,哼了一声:“我哪里和你一样!”
说罢,像是怕被抓住什么小辫子似的,急急脚踩着小高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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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珍出去买菜回来,见到一个手长脚长的人坐在楼梯,头埋在膝盖上。
“烁仔?”
裴烁迷蒙着抬起头,扶着旁边的墙直起身子:“不好意思,美珍姨。”
“你怎么不进屋啊?”
“我早晨出门急,忘了拿钥匙。阿嫲今天约了戏友去莲花山住两日,我没理由催她回来……”
“正傻仔,那你敲我们门啊,年年在家啊。”何美珍二话不说拉着他进屋,“来来来,今晚来姨这里吃饭。”
他只得半推半就进了门,一看到纪年坐在餐桌前,想起昨晚自己的失态,一时像个木头般杵在门口。
幸好何美珍话多,一直拉着他问东问西,而他便借故帮手摘菜洗米,赖在厨房里不出去。
“来来来,烁仔饮汤,冬瓜荷叶煲水鸭。”
“真的好久没喝到美珍姨煲的靓汤了,还有煮的菜,”裴烁低头喝汤,连声赞叹。
何美珍眯眯眼笑:“哦哟你都是出过国读书的人了,吃惯西餐锯惯牛排,我这都是家常汤家常菜,没什么稀奇的。”
“国外的东西真的不好吃,跟我们口味差太远了,我出国吃不惯,都是自己去唐人街买菜自己煮,”裴烁淋了一大勺排骨豆豉汁,开始扒饭,“我还去过唐人街卖牛杂同鸡蛋仔呢,大家都叫我‘牛杂小王子’,我还用牛杂去换隔壁档口的叉烧回家焖饭吃。”
纪年听得差点呛了口汤。
这个牛杂小王子从中国“囍帖街”卖到英国“唐人街”,真是好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