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稚长出一口浊气,给自己也倒了杯咖啡。
她小时候最爱读诗,尤其喜欢高尔基的那首《海燕》。
“海燕说,乌云遮不住太阳。[1]”
是啊,黎明的曙光,马上就要来了。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兀地震动起来,年稚走过去瞥了一眼,是宋宁,“喂,宋大警官,工作日给我打电话,这不是敬业如你的一贯风格啊。”
“呜呜呜,只只,我失恋了,你要不要来我家喝酒?”
年稚在电话这头忍不住睁大眼睛,宋宁性格张扬,长相上佳,家世又好。这些buff加成让她从小就备受小男生的喜欢,从来都只有宋宁万花丛中过,辣手摧花伤害别人的份,她失恋这种话,还是第一次从她嘴里说出来。
声音带着试探,“你确定你现在的意识是清醒的,不是喝醉以后在说胡话?”
宋宁幽幽开口,“年小只,如果你十分钟之内没赶到我家楼下,我保证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好的,还能威胁人,看来的确是清醒的。
年稚连连答应,“好的好的,小的一定在十分钟之内赶到,决不让宋大人多等。”
王哥知道年稚要去跟朋友喝酒,特地在车上给她备了解酒药和酸奶。
中国好司机,非他莫属。
宋宁家住在顶楼,连带着天台上的一小块地方也是她的。当初装修的时候,年稚就和她一起,把那里搭了个花架子,种上几种观赏性好的花种,旁边还有专门请人设计的北欧风格的桌椅和秋千。
是夜里邀请朋友聚会的好地方。
但是现在是大白天,所以宋宁只能一个人窝在沙发上,边看苦情剧边喝闷酒。越看越哭,越哭越看,两只眼睛已经进化成只纯种的兔子眼。
年稚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这副又好笑又凄惨的样子。
想笑又不能笑,憋得嗓子都变了音,“宁崽,怎么回事,今天不是工作日吗,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见好朋友来了,宋宁把酒瓶子甩到旁边,搂着年稚的脖颈,细软的嗓子呜哝抽噎,“呜呜呜……只只,我现在就跟被放在烈火上烤一样,又疼又煎熬。”
年稚轻柔地帮宋宁顺气,“没事没事,慢慢说,我今天一天都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