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顺治十五年《赣石城县纪》卷八,《纪事》。
(43)李世熊:《寒支初集》卷八,《宁化知县徐公墓志铭》。
(44)康熙二十三年《宁化县志》卷七;又见李世熊《寇变记》,载《清史资料》第一辑。
(45)同(43)。
(46)同(44)。
(47)顺治十五年《赣石城县纪》卷八,《纪事》;又见乾隆十年《石城县志》卷七,《兵寇》。
(48)乾隆十八年《瑞金县志》卷七,《艺文》载杨兆年:《上督府田贼始末》。
(49)同上书卷一,《兵寇》。
(50)同治《永新县志》卷十五。
(51)《日知录》卷十三,《奴仆》条。
(52)于子瞻甫墉著:《金沙细唾》。
(53)张明弼:《萤芝全集》,《削鼻班记》。
(54)同上。
(55)蒋臣:《桐变日录》。
(56)桐川蹈海生:《桐叛纪异》。
(57)同(55)。
(58)同(55)。
(59)同(56)。
(60)同(56)。
(61)同(53)。
(62)同(52)。
(63)苏瀜:《惕斋见闻录》。
(64)娄东无名氏(王家祯):《研堂见闻杂记》。
(65)陈曦明:《江上孤忠录》。
(66)嘉庆十七年《黟县志》卷十五,《艺文》载江碧:《义烈江伯升雷传》。
(67)同上书卷十五,《艺文》载程功:《乙酉纪事》。
(68)《海宁县志》,《名宦传》。
(69)道光六年《高要县志》卷一○,《前事志》。
(70)张明弼:《削鼻班记》。又,《金沙细唾》中也有一段非常具体的描写:&ldo;有邑绅御下严酷,少拂意即鞭扑,奴怨之入骨。奴既挠聚,遂缚绅至城隍庙,庙中有竹节大杖,杖末量五寸,积一寸许。数其平昔事轮杖杖之.两人对杖,交进乱下,杖至百余乃止。血渗漉阶前,肤肉糜烂,肢骨撑露,死而复苏,气奄然而已。绅平生爱品茶,以硖州碧涧、阳羡天池为最。奴奉命采茶者必计时日返,迟则受笞。至是杖主讫,摔出庙门,群溺之,旋以秽溲一摞灌其喉曰:&lso;试尝此碧涧、春池也。&rso;又邑中风俗,凡时节喜庆,碾白米为细粉,蒸熟成餈,名曰糰子;所盛之器为蒸笼,一笼计五六十枚,每蒸三四笼或六七不等。一绅家蒸糰偶未熟,集奴婢列跪于前,计糰若干箠手若干。时为奴缚至庙中,共数而詈之曰:&lso;若犹记一糰,一箠乎?此箠债当偿久矣。&rso;亦如数箠之。两手赤肿,血漫漶于皮爪间,指腕几折。箠毕,以琅珰系颈牵之游街,抚掌懽呶,杂沓巷市。若此类者,莫可缕记。顾亦有感其故主者,号于众曰:&lso;我辈报复,必须恩怨分明。如某之长厚仁心,某之仁慈待物,知怨而不知德,惧为神人嗤矣,必报之。&rso;于是,列仪仗,枞金张彩,八人舁大輿,猎猎迎故主出游。主逊谢,辞甚恭;奴请益力。主愈谢。而众已拥持入輿,旌奴导前,骑奴环后,轩盖鼓次,轩耀路隅。绕城一匝,乃送归。主逊谢再三,然后懽呼而去。其他惨辱屠虐,虽邑令亦无如之何。&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