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法官提审时的刀光剑影
2004年1月19日是,在我收到起诉书10天后,法官来看守所提审我。
以我在看守所多年的观察,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法院在送到被告人起诉书后,会安排在三周以内开庭审理,通常法官不会来看守所提审被告,除非是极少数疑难案件法官才会来提审被告人。
进了提审室,我一眼认出坐在提审台上的还是第一次起诉时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
&ldo;王法官好!旁边这位女士好!只是不好意思,我忘了您的姓名。&rdo;
&ldo;我叫王宏德,你案子还是分到我手上了。旁边这位是我们法院的书记员周慧娟。&rdo;
&ldo;这回记住周女士大名,以后不会忘了。关了这么长时间,脑子不灵光了,以前我脑子还算好使的。我这个案子又麻烦您们了&rdo;我自我解嘲地说。
&ldo;大祸临头,你还这么轻松,难得。&rdo;书记员周慧娟笑着说。
我友好地回应道:&ldo;事情到了这一步,痛苦和焦急都没用,索性心平气和、沉着应对,否则死得更惨。&rdo;
王法官笑道:&ldo;程先生是心态好、口才好,难得。&rdo;
我苦笑着摇头不语。我尽量表现得不卑不亢,礼貌得体。我深知,必须给法官留下诚实、正派、坦然、自信的良好形象,形成法官对我无罪的心证判断,这样有助于唤起法官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让法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并采纳有利于我的证据和法律见解。虽说有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但司法务实上,经常会遇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的理的情况,这时法官的对被告是否有罪的心证就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我必须在法官面前尽力营造有利于自己的正面形象。
王法官翻阅着面前的卷宗,严肃地问:&ldo;你看过收到起诉书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什么想法?&rdo;
我语气平和而坚定地说:&ldo;纯属无中生有,典型的冤假错案。&rdo;
&ldo;到了今天这一步,你仍然坚持自己是无罪的?&rdo;王法官追问道。
我坚定地说:&ldo;是的。我自信可以在法庭上戳穿这些所谓犯罪的事实,为自己讨回清白!&rdo;
&ldo;你简单谈谈对你的每一项指控的看法。&rdo;王法官特别提醒我:&ldo;你小心应答,也注意听清我的提问。&rdo;
&ldo;好。&rdo;我充满感激地点了点头,尤其觉得他后面的提醒另有深意,似乎有意帮我。我缓慢而又小心翼翼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ldo;先说贪污罪。第一项6万元的贪污指控,第一次起诉后,律师就把发放奖金的领款人收条交给了您,同时还有律师对他们所做的笔录。我不知道检察院做了怎样的补充侦查,如何推翻这些铁证如山无罪的事实。现在把这件事重新起诉,可见检察院这份起诉书多么荒唐。&rdo;
&ldo;我不是来听你攻击公诉机关的。&rdo;王法官制止我对检察院的抱怨。
&ldo;不好意思。我刚才没说检察院荒唐,是说这份起诉书荒唐。&rdo;我笑着辩解。
&ldo;看看,你脑子很好使么。&rdo;书记员周慧娟善意地嘲讽我。
&ldo;继续说。&rdo;
&ldo;贪污24万元的第二项指控,同样荒谬,怎么把我的提成薪水说成是贪污呢。2000年1月1日起至今,董事会对我实行年薪制考核,之前我的月薪是9800元,实行年薪制后每月底薪降为5000元,2001年3月底完成公司经营效益审计后,提取了2000年度经营者年薪约24万元。年薪的考核、提成方法计算复杂,跟虚增利润没有直接关联,何况这个所谓虚增利润的事情我根本就不知道,更别说故意指使他人这么干了。&rdo;
说到这里,王法官插言道:&ldo;24万元的事不用考虑,没有低价折股的事,自然24万元也不成立。&rdo;
&ldo;是,我明白。&rdo;我立即心领神会。我认为王法官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他已经认识到一事不能二罚,即使低价折股的罪名成立,也不会追究贪污24万元的问题,而是采用中国司法务实中&ldo;疑案从轻&rdo;的习惯性做法。当然这是我自己的理解,如果庭审对我不利,同样可以按&ldo;重罪吸纳轻罪&rdo;的法律规定按贪污罪对我处罚。
王法官接着严肃地问:&ldo;你说6万元发了奖金,奖金什么时候发的?&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