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来,老牛大叔现在双线作战了。
老牛大叔是毛茔子镇人。
十一前后,他在镇上开了个小店,专卖电子产品。
有时一个月都能卖出五六台黑白电视。
平时店里有他老婆孩子看着。
他自己没事就继续赶集。
“走!大叔!俺陪您赶集去!”白客拖起老牛大叔的小车说。
“这天儿可不比上次,有点冷哦。”
“没事儿,俺穿的多。”
冬天的集市上,人还真不少。
尤其眼下已经是年关了,虽然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但已经透着年味儿了。
老牛大叔录音机一开,那叫一个喜形。
不买磁带的行人们也忍不住甩一张笑脸过来。
没一会儿功夫小半箱磁带就出去了。
还卖掉了三个掌上游戏机。
当然,这种集市也少不了那些钳工们忙碌的身影。
白客低头忙碌一会儿,一抬头就发现人流中有个熟悉的身影。
他假装若无其事地随着人流四处闲逛着,眼睛却贼溜溜地四下张望。
孙强这家伙又跑出来了。
白客正犹豫要不要喝止孙强的时候,孙强也发现了他,低着头走了过来。
“酋长,您来了。”孙强毕恭毕敬地向白客打招呼。
看这阵势,白客要是说:偶的地盘偶做主。
孙强一定会麻溜地离开。
可这个逼不好装啊。
上一次,白客之所以没剁掉孙强一根手指。
一方面是想以德服人。
剁掉孙强一根手指,有可能让他口服了。
但未必会心服,而且从此结下梁子了。
白客自己倒没事,老牛大叔呢,早晚被他盯上。
另一方面原因,那天白客突然发现孙强用来行窃的那只手的中指有残缺。
明显能看出被截掉了一块儿。
有可能是他自己截的,也有可能是他师父截的。
反正都是为了吃饭需要。
中指和食指就是孙强他们这种人吃饭的家伙。
这个年月的小偷们,其实也有点技术含量的。
不像后世的那些割皮包贼们除了贼心贼胆儿啥都没有。
这会儿的小偷是要拜师学艺,接受训练的。
他们最常训练的是用中指和食指迅速夹起东西。
最开始训练是在一盆开水里夹出一小块儿肥皂。
等能够迅速从开水里夹出肥皂又不被烫伤后,再尝试从开水里迅速夹出一分钱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