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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第3页)

天人合一。

李长谋痴痴望着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轻声道:“还你。”

一根细长而坚硬的钢丝,明晃闪亮,可以轻易打开手铐,也足够刺伤一个人了。

“留着做纪念吧,毕竟它救过你。”萧云嘴角露出一个柔和的角度,像那抹夕阳。

“谁救的我,我心里有数,从现在起,我李长谋对你萧云惟命是从。”李长谋轻声道。

“想好了?”萧云淡然问道,并没有瓜熟蒂落的得意,也没有如获至宝的喜悦,清雅依旧。

“我的命并不值钱,但有幸能重获新生,就应该知恩图报,所言非虚。”李长谋郑重其事道。

萧云嘴角微翘,神情泰然,似乎并不觉得这事太过唐突,掏出那包红塔山,递给李长谋一根。

李长谋摆摆手,笑道:“好酒,不好烟。”

萧云没有强求,自己点燃,在烟雾弥漫间,轻声问道:“想没想过下一步怎么走?”

“还没,全听你的安排。”李长谋不偏不倚地回答道。

“能吃苦么?”萧云弹了弹烟灰。

“我13岁就开始独自流浪的生活,经常食不裹腹,但从未怨天尤人半句。”李长谋轻声道。

“很好,宁州无立锥之地了,暂时离开避避吧。”萧云好谋善断,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嗯。”李长谋没有异议,出了这么大单事,外面恐怕早就风声鹤唳了,不走,就成了困兽。

在银行的时候,他有一度想过既然自己失败了,就认命吧,不作反抗了,但现在不同,变了。

他必须活下去,而且要无比风光地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父母。

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自己逼近了死路,而心中又无一点遗憾的时候,现实生活里的一切微小的东西,都会在他的眼前消失,他也会自以为看透了生活的内幕,无论旁人怎样苦口相劝,他依然选择从容等死,但如果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线生机,他会不顾一切,甚至不择手段地逃离死亡,从前任何信誓旦旦的消极言语顿时苍白无力。

这就是人性。

“我已经给你安排好船只,一入夜,就离开。”萧云轻吸了一口烟,不等入肺,就吐出来。

“去哪?”李长谋下意识问道。

萧云细眯起黑亮双眸,赫然将视线投向了北方,一字一句道:“辽西平原,杏花村。”

――――――

四处漂泊的渔民居无定所,而渔船,就是他们休戚相关的家。

任何死物,只要跟家挨边,都会顿时变得充满生趣,而且洋溢着一种幸福之意。

这是一艘再普通不过的渔船。

外表其貌不扬,甚至还有些陈旧,但内有乾坤,不宽敞的空间布置得很精致,温馨如春。

船的主人是一个遵纪守法老实巴交的渔民,四十岁上下,相貌与他的船只相差无几,虽然还没到歪瓜裂枣的田地,但实在是丑,黑不溜秋的。他祖籍山东,落户宁州已有三十余年,当年改革开放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他父亲毅然决然地拖家带口离开山东,来到了这里,从此开始出海捕鱼的生活。他姓茅,单名一个方字,由于读起来的音近似“茅房”,所以他并不待见别人直呼其名,都让他们喊茅头,如果谁不喊,他就将矛头指向谁。

都说傻人有傻福,本分人也会有福气,而茅头的最大福气,就是娶到现在的妻子,小芳。

小芳的贤良淑德,在半山湾一带是出了名的,而她烧的鱼,更是家喻户晓,无人出其左右。

对此,萧云绝对举双手双脚赞同,鱼肉鲜美,鱼皮脆滑,鱼汤香郁,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他随意盘坐在船尾的小矮桌旁,不断夹着肥美的鱼肉,鸠斑天竺,一种极为珍稀的深海鱼。

李长谋不好腥味,将一瓶茅头珍藏多年的竹叶青揽在怀里,就着一盘凉瓜炒蛋,慢慢酌饮。

而金爷则躲进船舱里头,和茅头不知在商量着什么私密事情,旁边还有两人,坐在那不言语。

竟然是久未露面的瘦猴和蝙蝠。

其实,萧云他们可以坐在这艘船上吃鱼饮酒,还得多谢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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