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1950年10月25日外交部给远东委员会苏联代表的指示稿
华盛顿
苏联大使:
您必须在最近的远东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下述声明:
&ldo;众所周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长朴宪永就在朝鲜军事行动中使用日本军人一事致函联合国大会主席和安理会主席。在这份抗议书中指出,依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所掌握的材料,确定在汉城地区日本军人和美军共同参加了战斗,在长湖院地区战斗中有一个日本连参加,在李承晚军队的第7、第8师中有相当数量的日本人。
美国在朝鲜的军事行动中使用日本军人是对波茨坦宣言的粗暴破坏,也是对1947年6月19日远东委员会决议第三部分&ldo;日本投降后对日关系中的基本政策&rdo;和在此文件基础上1948年2月12日通过的&ldo;禁止日本的军事活动及拥有武器装备&rdo;决议的粗暴破坏。波茨坦宣言和上述远东委员会的决议旨在使日本完全解除武装和非军国主义化,禁止日本恢复和拥有任何军事建制。
苏联代表团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反对美国在和朝鲜人民作战中使用日本军人而提出的抗议。苏联代表团认为,远东委员会不应无视上述破坏关于使日本非军国主义化的决议的事实。&rdo;
请向报刊转发该声明。
安&iddot;葛罗米柯
АПpФ,ф3,oп65,д827,лл141-143
sd00336
罗申转呈毛泽东关于海军建设等问题致斯大林电
(1950年10月28日)
急电。
发自北京,1950年10月28日19时50分收到
送:斯大林(2份)同志,莫洛托夫同志,马林科夫同志,贝利亚同志,米高扬同志,卡冈诺维奇同志,布尔加宁同志
致菲利波夫:
我于10月27日收到毛泽东致您的如下电报:
&ldo;菲利波夫同志!
鉴于目前中国军事形势的发展,我们急需苏联提供下列海军武器装备:鱼雷快艇、漂雷、装甲舰、猎潜艇、扫雷器材、海军岸炮和鱼雷歼击机。
因此,我拟派海军司令员肖劲光和顾问库兹明同志一起乘飞机赴莫斯科,以便就申领上述武器装备问题及中国海军未来建设问题同苏联海军负责同志进行谈判。随肖劲光同志一同前往的,还有中国海军参谋长罗舜初和海军后勤部副部长秦亦津两同志。
上述事项请您研究,并给予适当答复。
毛泽东
1950年10月27日&rdo;
备注:扎哈罗夫同志看过该电报后认为,海军司令员随同库兹明一起赴莫斯科谈判是必要的。
第2623号电
罗申
1950年10月28日
АПpФ,ф45,oп1,д334,лл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