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号电1953年1月29日
АПpФ,ф45,oп1,д343,л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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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里索夫和维辛斯基关于朝鲜还贷问题呈斯大林的请示
(1953年2月10日)
斯大林同志:
根据苏联部长会议1951年9月8日的决议和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1951年11月14日关于向朝鲜提供总额为……卢布贷款用于支付商品、服务和非贸易费用的协定,双方于1952年商定了朝鲜以供货形式偿还贷款的期限。
苏联驻朝大使拉祖瓦耶夫通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首相金日成在同他的一次非正式谈话中,表达了朝鲜战争结束后讨论上述贷款偿还条件的愿望。拉祖瓦耶夫同志认为,就这个问题向朝鲜政府提出正式建议和在朝鲜战争结束后协商上述贷款偿还条件是适当的。
苏联外贸部和外交部支持拉祖瓦耶夫同志的建议。
同时向您报告,关于1949年向朝鲜提供的、从1952年7月1日起偿还期为3年的212亿卢布贷款,苏联部长会议1952年6月13日已经决定满足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延期偿还贷款和在朝鲜战争结束后由双方商定这笔贷款的偿还期限和偿还条件的请求。
请审批苏联部长会议的命令草案
外贸部副部长鲍里索夫
苏联外交部部长维辛斯基
附件:
苏联部长会议第号命令稿
为部分修改苏联部长会议1951年9月8日第33511585号决议,批准苏联外贸部和外交部关于朝鲜战争结束后由双方商定根据1951年11月14日协定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提供的贷款的偿还期限和偿还条件的建议。
由外贸部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以通信方式就这个问题交换意见。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
АПpФ,ф3,oп65,д778,лл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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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共中央主席团关于批准朝鲜延期还贷的决定
(1953年2月18日)
238.关于根据1951年11月14日协定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贷款延期偿还。
批准苏联外交部和苏联外贸部关于满足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延期偿还根据1951年11月14日协定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贷款的请求。由双方商定朝鲜战争结束后上述贷款的偿还期限和偿还条件。
由外贸部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就这个问题交换意见。
苏共中央主席团
АПpФ,ф3,oп65,д778,л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