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
(二)军事观察组及其组成、权限和职能。
四、对待战俘的措施。
1951年7月16第5号简报附件二:
南日发言全文:
我方预先研究了你方的议程。我方认为,你方现在提出的议程比你方第一个议程有不小的进步。我方希望,稍加讨论以后能就议程取得完全的一致,以便尽快转入讨论具体问题。但我方认为,你方提出的议程仍有某些不当之处。
现在我依次谈谈我方对你方议程的初步看法。对第2项,我方绝不放弃我方先前的立场,即沿三八线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双方停战谈判的基础。因此,我方多次建议,必须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第2项。
但是,为了对议程达成协议,我方同意在议程上可以不写上这条明确军事分界线,而采纳乔伊将军昨天的建议,只写上一般的军事分界线,因此建议你方议程第2项采用以下表述方式:
&lso;为了建立缓冲区,划定双方军事分界线是停止朝鲜敌对行动基本条件&rso;。
在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我方还要提出把三八线作为双方军事分界线的问题。往下,你方再次提出,我方不应当而且可以不讨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因为你方总部没有授权你们讨论这个问题。
我方不能同意这一点,因为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同本会议而不是同和谈有更紧密的联系。我方一直认为。从朝鲜撤走全部外国军队即在朝的部队,是朝鲜敌对行动不再重演的最可靠保证。
此外,我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本会议变成通向最终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桥梁。因此,必须把从朝鲜撤走外国军队问题放到我们的会议上讨论,并把它放在议程的重要位置。
具体地说,我提议把这个问题列为议程的第3项。
你方议程的第4项同以往的提法相比有了大的进步。进步在于你方以前把停战的观察问题分为三个单项列入议程,现在把它并入第4项。
我昨天发言曾指出,在讨论停火和停战的具体措施时,自然而然地要讨论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在原则上分歧不大。
至于你方的第4项,我方可以说,在议程内不必把它提得那么具体。我方打算把这个问题再研究一下并发表我方的看法。
李克农
今年7月16日&rdo;
毛泽东
7月17日
АПpФ,ф45,oп1,д340,лл64-67
sd00450
毛泽东关于停战谈判议程问题致斯大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