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会谈备忘录
1949年7月11日我接待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应他的请求)。
会谈中金日成提出了以下问题:
一、金日成通知说,他们了解了从使馆拿到的关于提供武器和弹药的议定书草案。他通知说,同意该议定书草案并委托他们的大使朱宁河签字。同时他说,他们想从自己原先的清单中删去一艘大型猎潜舰和几辆坦克。但是关于坦克他还想考虑一下,再另外通知。
我答复说,我将向我国政府通报说,你们对议定书没有意见并将委托朱宁河签字。
至于削减原先清单上的一些武器,请具体通知他们希望削减什么,以便我能够及时通知我国政府。
金日成答应尽快做这件事。
二、金日成请求给他出主意,如何更好地处理列入苏朝海运股份公司的咸兴工厂的港口问题。工业部请他提出让股份公司将工厂的港口归还给工厂的问题,该港口是专门为咸兴冶金工厂而建造的,并且是该工厂的一个组成部分。还说,当签署海运公司协议时,工厂还没有开工,所以他们同意将港口移交给该公司。
三、他们已开始修复工厂,高炉已点火,他们需要港口为他们卸矿石和煤。
随后金日成声明,他本人认为,现在看来对苏联政府提出这个问题不妥,所以他指示海运省不要按海运省规定的营业性价格向工厂收取卸矿石和煤的费用,而是按政府批准的国家价格。随后又补充说,工厂不愿支付这样的价格,何况这个港口是为工厂建造的。
我答复,我不熟悉这个问题,我将尽力向海运局副局长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同时我建议他通过这个股份公司中的他们一方的代表和苏联方面共同解决卸矿石和煤的价格问题。
四、金日成的私人秘书文日(苏联藉朝鲜人)作为翻译出席了会谈。
苏联驻朝鲜特命全权大使捷&iddot;什特科夫
1949年7月11日
sd00242
什特科夫关于南朝鲜军将进攻北方的情报等问题致维辛斯基电
(1949年7月13日)
发自平壤
致安&iddot;扬&iddot;维辛斯基同志并抄送亚&iddot;米&iddot;华西列夫斯基同志:
7月12日,在瓮津方向(海州以西40公里)俘虏了3名南朝鲜军士兵(属第18团第2营)。
据俘虏口供,他们所在的营已于6月进抵瓮津方向。
该团以前参加过镇压南朝鲜的起义。
俘虏还供认,他们的指挥官7月以来多次讲话,断言北朝鲜军队企图进攻南方,因此南朝鲜军队应先发制人,给北朝鲜军队以突然打击,并在8月15日(朝鲜解放日)前夺占北朝鲜。
俘虏接着供认,第12团的任务是攻占格里山高地(海州以西3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