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3、编定大量判例和解释例
二、刑法
三、民商事法律
四、行政立法
司法制度
一、普通法院
实行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等审判厅等四级三审制。
二、兼理司法法院
三、特别法院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是代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权。
立法概况
一、法律体系
六法和《六法全书》:六法(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ldo;六法&rdo;及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的汇编,就是《六法全书》。
二、立法特点
1、国民党垄断立法权。
2、制定大量特别法。
3、法律制度上具有明显的&ldo;混合型&rdo;特点。
4、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备。
三、立法活动
第一阶段:国民党六法体系初建阶段
第二阶段:民国六法体系修订、完善阶段
第三阶段:六法体系被废除阶段
制宪活动
一、《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背景:1931年召开&ldo;国民会议&rdo;制定通过的。
2、主要内容:1规定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2采取&ldo;五院制&rdo;的政府组织形式;3虚伪地罗列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4发展官僚资本。
3、评价:这是国民政府时期使用时间最长的宪法性文件,内容反动,针对人和进步人士。
二、《五五宪草》
1、背景:九一八事变后,全国人民要求团结抗日的呼声日益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