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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注20:受冈引统辖的非正规执法人员。

注21:江户时代,供官职人员临时宿泊或待命之用的住所。此处指同心驻守值勤处,相当于今之警察署。

注22:护送囚犯用的驾笼。

注23:昔日本采中国之时制,一刻为二小时,四半刻指四分之一刻,乃三十分钟。

注24:围绕神社四周的森林,被视为神明聚集之处。

注25:日本传统烟火以寸、尺标示大小。二尺玉直径约六〇&iddot;六公分,可炸出直径约五百公尺的烟火。

注26:大炮之古称。

注27:马鹿囃子为东京一带的祭典中,于山车或舞台上以鼓、笛、钲等演奏的乐曲。深夜里,特别是月圆之夜,自远处传来的马鹿囃子声响,称为狸囃子。江户时代的本所(今东京都墨田区)曾有名曰马鹿囃子(ばかぱやし)的怪谈,名列本所七大不可思议之一,与「分福茶釜」、「八百八狸物语」并称「日本三大狸传说」。

注28:神社祭祀时演奏的音乐。于宫中演奏者称为御神乐,民间演奏者称为里神乐。

注29:幕府派驻于大名、名门、或朝廷中,负责监视旗本、御家人是否有怠职之情事、或有谋反意图的官职。多由大目付或家老所辖,辖下尚有徒目付、小人目付等职。

注30:瓦版之别称,亦指贩售瓦版的小贩。

二口女

#插图

昔有继母挟怨

拒喂继子以食

致其饥饿而死

此继母自身产子后

后颈竟生一口

进食时盘发成蛇

夹食入此口

数日无喂食

则痛苦难当

可见继母善嫉

足不可取

绘本百物语&iddot;桃山人夜话卷第贰/第壹拾柒

【壹】

还真是桩难应付的差事呀,角助说道。

角助是根岸町损料屋‐‐阎魔屋里的小掌柜。

损料屋从事的是出租物品,并依物品减损程度收取损料的生意,论性质或许与租赁铺相当,但阎魔屋可有些不同。

私底下,阎魔屋还干些与其他同行不同的生意。

阎魔屋就连客人的损失也代为承担。

况且,阎魔屋代遭蒙损失的客人担下的还不是普通的损失,而是以金钱无法弥补的损失。当然,也从中收取与损失相应的费用。

担下后,客人的损失,就成了阎魔屋的损失。

为此,阎魔屋克尽职责地为客人填补损失。遭蒙损失者仅需向阎魔屋支付损料,便得以弥补这金钱无法弥补的损失。

承担的损失可谓形形色色,其中亦不乏不宜为人所知‐‐即有违法理者。当然,此类损失须支付的损料并不便宜。

又是桩野蛮差事‐‐?又市问道。

此处是一家位于根津权现前(注1)的茶馆。

若是如此,可还轻松多了,角助将本欲吃下的丸子串(注2)置回盘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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