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就是这样。
柔哥就是机智啊。
她这么想着,咬咬牙,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抬眼又看他。可能是因为不想在他面前出糗,这时她已经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她扯起嘴角,对他笑了笑。他眼皮跳了跳,眉毛蹙起来,没说话,很安静的,看她。
她深呼吸一下,然后假装很平静地说:“你别送了,我不用你送。反正你送我不也是和我两条腿一起走回去而已吗。”
“……”
她停顿了一下下,又开始踢小石子,边踢边说:“这么跟你说吧,我忽然装不下去了,其实我是个非常娇生惯养的人,走路这种事情对我来说非常的痛苦,何况从你家走到我家,差不多要二十分钟,那简直太痛苦了。所以你不用送我,我不想走路。我叫我爸来接我了。”
“……”
四周静悄悄的,还很黑,远处有几声蝉鸣声传过来,显得附近越发的静。
夏侯旬今天晚上话特别少,虽然平时话也不是很多。他一直没有插嘴,就这么安静地听某位自称是“娇生惯养”大小姐的发言。
他不太清楚蔡小雅到底和她说什么了。本来他想问清楚,但这小姑娘似乎不太想和他说真话,他也就没打算继续问。
上个星期,他把家里那辆用来送货的三轮儿卖了,最近也只进了很少的货。
他没有告诉墨柔的是,杂货铺可能会在不久之后关店。可能最多也就还有两三个月的样子吧。
他想报考的大学所在的城市,离这儿很远。而他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最近病情加重了,住院治疗是唯一的选择,所以卖掉杂货铺,是必然的无奈之举。
夏侯旬沉默着,背靠着墙,一手插在兜里,安静的,看对面离他只有几步距离的墨柔。她踢着小石子,垂着脑袋,头发上的发夹有点歪了。
据他粗略预测,她如果继续这么低着头踢石子,她头上的发夹,会在十秒内因为地球引力掉落到地上。
他叹了口气。
之所以,他没和她说卖掉杂货铺的事情,不过是因为,真的,没必要和她说。
杂货铺对她而言,并不是什么没法舍弃的存在,而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很难定义。说不定等他去了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她忘记他,忘记杂货铺,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可能还会更快忘记。毕竟,她还在成长中,以后会遇见很多人,这种成长的速度会很快,她忘记他这个只认识一年的人,很正常不过。所以不和她说杂货铺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他觉得,她会很快就忘记他这个人。
何况只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开在巷子里的杂货铺。
时间往前推进,很多记忆会慢慢消失。
来日其实并不方长。
“啪”的一声,这声音在黑夜里尤为清脆。
是墨柔的发夹忽然从头上掉落到了地上。不等她弯腰去捡,夏侯旬已经弯下腰替她捡起了发夹。
他一手捏着发夹,放到隔着唇边一段距离的位置,吹了吹。发夹上的灰尘和泥土被吹去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