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叫猛哥帖木儿,正是在另一个时空夺取大明江山,建立清朝的努尔哈赤六世祖,清朝尊其为肈祖,当时的猛哥帖木儿和他的族人,还居住在高丽半岛,因为那里在历史上本是中国的领土。
其实辽东都司成立后,特别是女真胡里改部首领阿哈出之女,嫁给朱棣为妃之后,看到同族有这么的待遇,使很多居住在高丽半岛上的女真人都有重新回归的想法,但是李成桂对此控制很严,他们要重新回到大明,就只有放弃故土。
而猛哥帖木儿的情况又与其他的高丽境内的女真人有所不同,因为猛哥帖木儿的部落本来是不在高丽境内生活的,后来因为受到野人女真和蒙古人的侵袭,不得已才逐步迁至当时尚属大明领土的高丽半岛北部。
猛哥帖木儿部想回到东北故土,但是李芳远试图通过控制猛哥帖木儿实现其稳定高丽半岛北部的既得处益,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北扩张的野心。
面对着猛哥帖木儿的心思,一方面,李芳远对猛哥帖木儿施以利诱,赐猛哥帖木儿上将军三品官职事其随从也被加封为护军、司直、副司直等职,并赐猛哥帖木儿许多财物拉拢。
另一方面,李芳远又对猛哥帖木儿施以威逼,表示了不依附就要死,宁可族灭。也不会让他回归大明。
在高丽的利诱威逼之下,特别是其生存直接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猛哥帖木儿只好留在高丽,但是却通知了在辽东的阿哈出。说其有归附大明之心,但是高丽当局的阻挠使得猛哥帖木儿不能归附,请求阿哈出的帮助。
因为猛哥帖木儿知道,高丽之所以如此争夺自己,其实最终目的,是想让猛哥帖木儿给高丽当炮灰,如此,进可攻,能实现高丽人的野心。退,则可守,即使猛哥帖木儿等女真部族成为替高丽抵抗大明朝的压力的肉盾。
左右他的部族都逃不过一个灭亡的命运,猛哥帖木儿当然要找强者依附了,随着大明在铁岭建立卫所的步伐,猛哥帖木儿的心思也在急速的转动着。
杨文和吴高当然不敢做主,央请方明谦从水路急速报于京师,而这边在加紧筹备着大军渡江的事宜,反正以现在的形式来看。左右逃不过一个“打”字,朝廷的决心加上高丽李芳远的破罐子破摔,使得这一战势在必行。
没有想到,他们还没有动手。日本那边已经开始了对大内氏的残酷镇压。大内义弘战死后,留守山口的盛见继承了家业,继续与幕府对抗。足利义满则削除了大内氏旧领的和泉、纪伊、石见、丰前、筑前五国。赦免了投降的大内弘茂,封其为周防、长门两国国守。让他对付盛见。
于是大内氏开始内战,虽然有幕府的支持。但大内弘茂却屡战屡败,并于在年初战死,幕府只好起用其弟大内道通。看着大内氏犹自不示弱,也不知道其中大内盛见得到由张定边中转的明朝支持,但觉得终究是心腹大患,于是足利义满纠集四万军队,展开了对大内氏的围剿,危急之中,大内盛见派出使臣,要求高丽李芳远兑现诺言,出兵助他对抗幕府,东亚的局势一时又陷入了迷茫。
朱元璋好像是真的没有将高丽、日本之事放在心上,甚至连郭英的请罪奏折,还有锦衣卫关于辽东的各种情报都之置于脑后、不可置否,连个回话也没有,便将随意将各种奏折留中不发了。不说朝臣们想不透,就连身在京师的庞煌、姚广孝等人也想不透,是安抚还是剿灭,你倒是给个话啊。
但是朱元璋始终就是不做决定,反而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这一条更是引起了大臣们的抵触。
因为朝廷派遣到地方的官员根本没有办法治理地方,大权全部在藩王的手中,特别是北方边塞之处,更是军民只知道藩王而不知朝廷之说,让那些以治天下而为己任的官员们深痛欲绝。
而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岁禄单是米一项,即是正一品大臣的五十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这一切都是源于朱元璋为了增长诸子的威望而设,增加藩王的威望,既是稳固皇权,朱元璋是这样想的,但是到了诸子年纪渐渐长大,却有了尾大不掉的感觉。
在朱元璋清理朝堂这段期间,从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朱元璋渐渐感到藩王权重非但稳固不了皇权,反而对皇权是个威胁,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藩王世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辅助皇室,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让群臣感觉到锋芒在背,更是坐卧不安。
而宗室会议的第一个议题,是由宗人令朱棡提出的,就是首议周王朱橚之罪,因为朱棣和朱橚是亲兄弟,所以不便提出,而朱元璋授意朱棡提出的原因就是周王之罪很有代表性,因为举报周王的是朱橚的亲生儿子朱有爋。
在议论之初,众人不免心里有些怪异,之前凭借朱有爋的告状,问也不问,就将朱橚拘捕至京师圈禁,现在又要来议周王之罪。其实在当时的大明,子告父。虽然牵涉谋反重罪,但也是不符孝道。
记得在几年前,山东日照县百姓江伯儿因为母亲病了,自割胁肉疗疾无效,便求神许愿:如果母亲病好了,便杀自己的儿子以祀。不想母病果然好了,他便果然杀了自己才三岁的儿子去祀岱狱神。山东布政使把这件杀子祀神事上奏孝子皇帝后,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愚昧无知,灭伦害理,必须严惩。
但是也只说为了尽孝而杀害子女,以“父母无依,宗祀永绝,反为不孝之大。”之罪,将江伯儿杖一百,发配海南。
皇朝的律法虽然带有个人色彩和随意性,放到另外一个时空的现在,那就一个结果,拉出去枪毙,可是放在百善孝为先的大明,虎毒食子的恶行也就是打一百大板后流放了事。由此可见儒家对于孝道的重视。
就连一般罪名,律法也有“相隐”的限制,即儿子不能告老子,奴仆不能告主子。虽然谋反等类的“十恶不赦”大罪是不受此限制,但是对于皇家的骨肉相残,朱元璋提了出来,是想告诉诸王,无论周王有罪无罪,以后如果朕再遇到此类的事情,该如何议处。从常理上讲,要是父亲没做这类大逆不道的事情,做儿子的岂会这般恶毒呢?
让诸王重新议定周王朱橚之罪,却不问朱有燻的责任。是表明朝廷不牵连首告者。让诸王中人人都重视这个问题,仔细想想,自己的家中会不会出现这种不肖的子孙,才会慢慢的重视朱元璋暗中发出的每一个议题。
这个问题足足讨论了月余,也不是诸王办事拖拖沓沓,而是开始的时候人心不稳,被皇帝控制,却又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基调,一时搞不清楚到底皇上那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倒是没有人主动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