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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四十四章 鱼香肉丝吃过没万更(第3页)

而这红妆店内,那生意又如过去火了起来,城里很多大户人家的订单,又转了回来。

生意火爆,秦墨都不得不要开分店了。

这店是东边,便对着西街也开了一个起来。

先是找适合的铺子买下来,然后装修,就那么短短两三个月,那边店里又招聘了新的掌柜,然后办添置,请人工,这红妆,在城西又开了一家起来…

外面人议论纷纷,只道这红妆老板的有生意头脑,也各种猜测,便更觉得这红妆背后的势力,那定不是小角色。

这两家红妆一开门起来,便成了这临水县最大的美容护肤品店。

网络了这县城七成的美肤用品销售。

转眼间,独占鳌头。

而秦墨,一时间,只觉得在这行混的太好了,风生水起,两边的掌柜,每次就看着那白花花的钱粮进账,站在柜台前,对这那一张一张的单子,那算盘里拨起的珠子碰撞的声音,简直有时候比那进店的人说话的声音还响。

店里的陈设一律换成了华贵的乌木,那地面,用光滑的青石板铺在上面,平整的能分出方正,那陈列台上放着的鱼嘴香炉,里面是秦墨去香料店亲手去选了香料配置出来的素香。

沉木陪着那缭绕的清香,红色的实木圆桌,青花瓷的瓷器和茶壶,大红色的垂地丝绸帷幕,让顾客一进门就有种实实在在的奢华内涵之感。

“东家,上个月我们这店一共收入六十三两,除去人工,还有其他零杂开支,还剩六十两。!”

正秦墨还在内堂的圆桌在纸上改进新的产品,而闵叔挂着一副老花镜,站在柜台前向秦墨汇报着。

秦墨点头。

恰好这时候,已经过了生意好的时候,店内已无顾客,而闵叔在这个时候回报,时机上也没啥。

现在红妆有两家店,那么消费群体就会被分流,而只在这么一个小小的临水县,消费群体就这么多,饶是如此,还能有这个样子,跟以前只有一家店时收入相当,也已经很不错了。

“东家,你看看上个月的账。!”

闵叔便将账本躬着身递过来。

“其实老先生的账秦墨是放心的。!”秦墨也就着账本粗略翻看了一下,一面说道,倒不是谦词,对这老先生她是真放心的,做事儿严谨认真,而在这个朝代,只是很奇怪,外人不懂,而近身的人一眼就能瞧出秦墨对字的怪异,能看懂,但不能写。

“嗯——!”秦墨便翻这账本满意的点头“上个月还是不错的。!”

这家店再加上城西那家店,一个的纯利润足足有百八十两,再这样下去,临水县的第一富翁都非她莫属了。

当初,那‘丽人堂’栽了那么大一个跟头,却帮秦墨把生意变的比过去更好…

芦荟胶。芦荟胶。秦墨想着,心里头便难免有些得意。

这些人就算专门派奸细来她内部,知道她店里卖的东西就是从芦荟中提取的又咋样,用着还不是一样要出事儿,而且,这出事儿的时间只是早晚,知道了也用不了,因为,知道这芦荟汁却不知道它內瓤里的那层大黄素,芦荟汁是无毒的,这大黄素是有毒的,所以,芦荟一定具有它一定的过敏性,而秦墨每次在研发室里摘用里面的内汁时都相当小心。

宁愿去多,不敢贪图那点,而且每次都经水冲洗,反复冲洗,就怕有大黄素的在里残留。

这些人,根本不懂这里面的理,只盲目的跟从,以为依葫芦画瓢,自己就能成功抢走别人的生意。

但是却不知,秦墨在生意好时心里早就对外有了防范,这一切,只是中了自己的计中计而已。

让这些人知道了这东西是芦荟做的也好,知道了就明白这个教训是为了告诉他们就算知道秦墨店里的东西就是用这最不值钱的芦荟做的拿在他们手里也一样无用,甚至只能变成伤人的利器而已,如此,便没有人再会这样做了。

所以,从那之后,秦墨敏锐的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商业领域是站住脚跟了。

所以,现在经营了两家红妆,这生意都是稳稳的,没有人来闹事儿,也没有店家上门挑衅。

在这临水县,这些同行业的商家已经默认了自己的地盘。

只是,对秦墨来说,手中只有这两家美容店的收入是完全不够的。

那酒楼,还没给自己回信。

但是秦墨还是有把握,这年过了已经两三个月,这段时间,农村青黄不接,城里人的物质一样相对匮乏

那酒楼,那百味楼又是一个主要买大菜的酒楼,对普通百姓来说,能每天吃饱一碗白米饭一盘素菜就已经很不错了,能舍得花个几十钱,百钱的去吃一盘大菜?!

这酒楼和秦墨开的这护肤品店消费对象是完全不同,他这酒楼是服务普通大众,商旅,官差或者平头百姓,大多都是商旅,平民大众,而秦墨店里,服务对象大多都是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妾或者丫头,这群人的收入固定,不愁吃穿,都是地主家底,就算个体那也是有闲钱的门户,所以,秦墨的生意,受时节影响不大。

而这酒楼,就大不一样了,这时候,就是最艰难的时候。

却不知道那郝老板,人还是个倔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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