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盒子,里面是块男士表,看着挺贵重,牌子上面印着:PatekPhilippe。
我问:“这是什么牌子?”
她就笑,将我的劳力士摘下来,换了那块表戴上,而后才说一句:“百达翡丽,不过你可以不用记这个名字,你记住,这是惠红英送你的,就行了。”
百达翡丽?我似乎听过这个名字,貌似很贵,比劳力士都贵。
当下就要把表摘下来,口里道:“不行,太贵重了。”
脱到一半却愣住,看她的表情,也是一阵神伤,才醒悟过来,表再贵重,也是身外之物,但对女子而言,还有些东西,更为贵重。
我将表重新戴好,抬头看她,一把将她拥入怀里,低声道:“It'ssobeautiful,Ilikeverymuch。”(它太漂亮了,我非常喜欢)
“Likeit?orlikeme?”(喜欢它,还是喜欢我)
我说:“Likeit,loveyou!”
其实我原本不想说爱她,从内心深处讲,我也不可能爱她,但那块表,实在太贵重了。
我想我终于明白有些女人为什么会因为钱嫁给一些猪,比如阿珠嫁给王子聪,当她对王子聪说爱这个字的时候,肯定也是真心的,毕竟,王子聪那么有钱。
我承认我是个没底线的人,为了区区十几万就对人家说爱。
但我相信,换做任何一个男人,也会跟我一样的表现。
当然,这还不算完,热情拥吻过后,我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能不能给我一些港币,港币,不是人民币。”我强调道:“我要出去装逼。”
这个要求对她而言都不叫事。
很快她就捧出一万港币和一万美金,并提醒我道:“美金装起来比港币给力。”
临走还拉住我问,“你说你喜欢我,你最喜欢我哪里?”
我上下扫一眼,“还用问?我当然是最喜欢你的腿了,又长又直又细,搭在我肩膀赐予我无尽的动力,恨不能把你法克死!”
她就嫣然一笑,将我推出门外,隔着门喊出一句:“咸湿佬,快滚!”
在门口,我遇到了拄着拐杖的六爷,正眯着眼瞅我,赶紧叫声六爷好,揣着两捆钱往楼下飞奔。
……
到了车上我对自己说,周发同志,不要有负罪感,你是在做好事,这些钱你不要,就会被贪官带去美国,然后在美国花掉,给美国上税,这是不理智的,现在能挽救多少,就就挽救多少。
说完,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一阵阵激动,这可是百达翡丽啊,世界名表之首,上面的镜镜不是玻璃,而是蓝宝石,宝石啊伙计,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宝石呢。
平复了好久的心情,这才打电话给干姐,问她吃过饭没,我要去看她。
干姐说不用,她很好,让我不用去。
这怎么行?干姐刚搬出来,肯定有好些事不习惯,我不去看看怎么行?再说她感冒那么严重,也不知道吃药了么?
最主要的,我今晚还要约梁骁勇办事。
感冒药是一早买好的,我又买了许多水果,开去了干姐的住所,那房子还是我昨天帮她找的,环境偏僻而幽静,最适合调理心情。
上去后干姐头发乱糟糟,睡眼惺忪,穿着拖鞋嘟嘟囔囔,“都说不要来,为什么不听呢?”
说话时候鼻音很重,这都是小事,大事还在后面,我看到她门口的垃圾桶里,放着一个空的方便面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