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抛弃时有纸条写着他的籍贯,他是青光县人。
他生前说过百年归世后要按照青光县寨子里的风俗,葬在高高的悬崖上,再看二十年的人间,然后入土为安。
王小刚订了一副轻便的木棺,把父亲放在了家后面的石壁上。
那里有个地方遮风避雨,平坦宽敞。
唯一的父亲走了,王小刚浑浑噩噩地待在家里。
直至年前二十天,一行人来到他家,掏出一沓纸币说要感谢他父亲。
王小刚听完女学生的讲述,这才知道父亲生前还做了好事。
女学生家里很有钱,年后跟同学出去游玩时不幸走失被拐卖,回家后大病一场,彻底好转后已是寒假,于是立刻拿钱来感谢恩人。
得知噩耗,她坚持要去坟前祭拜,最后对着高处的木棺磕了头。
王小刚费尽周折找到了媒婆,要回钱后折了她一条腿。
新年伊始,鞭炮齐鸣,他在孤寂的小屋子尤为寂寞。
最后拎着酒瓶去找父亲……
长久的压抑和酒精的作用让他钻进了一个牛角尖,如果那个女学生没走,如果父亲有人照看,肯定不会出事的。
可女学生给了他六千块,他不会找她的茬。
至此无家,王小刚又开始在外流浪。
他结识了一些混混,做各种交易的都有。
时间久了,有“帮老光棍找媳妇”的生意时,他也有兴趣参与一下。
老光棍需要人陪伴,他在助人为乐。
慢慢地,“走失的孩子需要一个新家”、“留守的儿童可以换对父母”、“打工的女孩很乐意一门好亲事”……
他游荡在不发达的地区,做着一桩又一桩的“善事”。
“报酬”往往不菲,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彻底丧失了良知。
从“业”近二十年,他“战绩”颇丰。
团伙成员大约二十六人,他是绝对的首领,二级领导两人,江磊是其中之一;
三级领导两人,就是最初被抓的兄弟俩;
小队长三人,大概有方平。
十六年来,他的团伙一共拐卖过十一个年轻女性(失手杀死一个,半途逃跑两个),四个中年妇女(自杀一个)、七个儿童(掐死一个),两个年轻男人(一人取肾时死亡)……
受害者总计二十四人,犯下四起命案。
最近一次作案得手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他要亲手弄死夏木安的原因不言自明。
夏木安在审完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公安局,在审讯室外见到王小刚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黑幕破开,天光大现。
梦里恶鬼般的脸庞,汩汩流淌的殷红血迹,此刻尤为清晰,他不怕了。
恨之入骨的一张脸出现在眼前,男人轻蔑地笑着:“又见面了,这位多管闲事的死小子。”
夏木安咬牙,近乎诡异地笑着:“我更希望见到一具野狗啃食后的残肢败体。”
一旁的民警:这小子嘴还挺毒。
王小刚挑衅道:“彼此彼此,只恨我当时没有找准动脉了结你。”
他认命,但不代表他不恨眼前这个把他拉入绝境的罪魁祸首。
夏木安不想理他,可有句话埋在心里很久了,“掐死那个小男孩后,你在想什么?”
“哈哈哈哈,想什么?觉得世界终于安静了啊!你不会天真地以为我会哭泣、会颤抖、会给他立个坟头日日祭拜吧?”
“你真的该死,你不配当你父亲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