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被拿到了审判长手里,随即老孙的脸色就变得更黑了,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里面的调查内容,还是和之前一样……
也就是说应该没有重新调查过。
这什么意思,老孙都已经不想去琢磨了,关键上次这个案子也是他审的!
简直是杀人诛心!
随即两份材料被拿到了老于手中,老于这边也是头皮发麻,他自然是知道这些情况的,原本还以为对方不会发现,结果……
但他没办法,报告是上级部门做出来的,他又能咋样,只能拿着上来当证据。
老孙开口了:“被告,你这边有什么话说?需不需要申请司法鉴定?”
老于看向了身边的小刘,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小刘勉强开口道:“没,没有话说,不需要申请鉴定。”
这现在只能说对比之后很相似,法院自由裁量,要是真的申请司法鉴定了,万一搞出来个相似度多少的结论,那咋办……
一旦被曝光出去,那林城这边相关部门就不用想了,等着开始被调查吧。
老孙随即道:“好了,原告继续质证。”
老唐接着说道:“关于舆情报告,我方也由此进行实名举报,证据四可以证明,而现在的回复是无法查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类似的情况调查应当以领导调查原则为主,所以在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回复说无法查明的情况下,被告所说的,我方当事人捏造事实,寻衅滋事的行为明显证据不足。”
他不会将矛头对准相关部门,最起码现在不会,法院庭审中,只说和案子有关的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也管不了。
“另外,物业公司的证人证言并不认可,因为本身这个案子和物业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无法确认真伪。”
“至于审批单样式,当初我方当事人捡到的审批单是七个月前的,而物业拿出来的审批单是现在使用的。”
“现在的审批单是这种格式,七个月前的并不一定是,而且两种审批单其实格式差距并不大。”
这个质证听起来有种强词夺理的感觉,毕竟一般来说很少有公司会对这种报表格式进行随便修改的,根本没必要。
但是,出具审批单的是物业公司,行贿行为针对的也是物业公司,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这么说了。
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你这种证据就是不可信。
怎么才能证明,拿出七个月前使用的审批单来就行,上面的时间一定要明确,那证明力度就很大了。
按道理很容易能拿出来的,但是物业没有拿出来,反倒是拿了现在用的,这里面就有的琢磨了。
老孙低头看了看,随即道: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始侃侃而谈,他要一次解决问题。
核心意见就是,你们拿出来的两个新证据都不行,而我们这边实名举报过,没有结果,所以你们说我们在造谣,在捏造事实寻衅滋事,明显证据不足。
至于为什么上级部门会说无法查明,那你们自己去问,反正人家就是这么回复的,也没给书面回复。
旁边的周志兴看着老唐在那里各种言论,已经激动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这次感觉自己这边好像占了绝对上风!
单单是那个实名举报就能直接压死对方了,当初唐律师让他去举报,他居然还犹豫了,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
都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律师也是如此,像老唐这种人,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比如王大爷那个事,他实在没有任何办法,才会在庭审中玩技巧。
但那是没办法的办法,如同走钢丝一样,如果没有那个灵光一现,基本上案子输定了。
正常庭审,都是谋定而后动,在之前就把该收集的证据都收集到,把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然后庭审中逐一应对,稳扎稳打来赢下案件。
“所以就是说,你们拿着和之前一样的材料,就可以重新作出十天的拘留是吧?”老唐笑容依旧平和,但是话里的意思却极其诛心。
对面的于念东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这怎么说?
说我们没仔细看?还是说仔细看了没发现?
怎么想都不对,只能在那里沉默着不说话,我不说话总行了吧。
他只是一个工作人员,这会儿不说话没事,顶多输官司,但要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可能就得背锅了。
老唐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后,上面的老孙开口道:“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还没有没有要补充的?”
这时候老于和小刘又活了,表示没有补充的。
“那本案暂时休庭,择期宣判。”